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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驻协议


商家入驻合作协议书

 

甲方:

乙方:舟山大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本协议由双方在自愿、平等、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,供双方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、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大舟商城平台,乙方将商品上传至平台进行售卖,成功生成交易订单后,客户到乙方自提货物。
第二条、合作时间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,合同即开始生效,合同有效期1年:自         日起至         日止。

第三条、甲方权利与义务
1、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产品使用培训,并在合同期内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期维护,确保系统正常运行。
2、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和发展需要,在保证乙方资料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,对大舟商城应用系统进行升级或修改,无需获得乙方的同意,每次系统升级后,甲方将通过大舟商城官方网站发布更新告知。
3、甲方须保证乙方数据的安全性,不得将乙方的数据透露或转让给
第三方,如因此类行为造成乙方及所管辖项目业主信息或数据泄露或损失的,甲方须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。
第四条、乙方权利与义务
1、乙方在甲方大舟商城平台上经营自主生产或代理的产品,要保证合法经营、确保产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产品认证为合格产品,并提供优良品质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。
2、乙方负责对所上传商品的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,确保所上传商品信息真实、准确。
3、乙方应妥善管理大舟商城分配的后台账号,并对使用该账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责任。
4、乙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账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,请立即通告甲方。
5、甲乙双方都不得通过大舟商城平台发布违法或虚假信息,一经发现,违约一方应立即删除,如因违约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被处罚或利益受损的,违约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。
6、乙方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,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,不扰乱大舟商城
平台交易的正常秩序,不从事与交易无关的行为。
7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,应提供好的产品及服务,保证维护甲方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,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之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任何言论及行动。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的言行或行为,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,并将视情节追究乙方法律责任。
第五条、收益分配
1、在合同期内,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费    元。
2、在合同期限内,乙方在甲方平台上售卖的商品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。
3、乙方在大舟商城平台的商品交易费由甲方代收,每月初(每月15日前,节假日顺延)由甲乙双方审核上月成交订单详情,经双方核对签字后,甲方转账给乙方(乙方需提供发票)。

第六条、协议的解除
1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有权终止乙方部分或全部服务并解除本协议:
(1)乙方在合作期间内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,扰乱甲方平台交易秩序的。
(2)乙方发布违法或虚假信息或广告造成甲方损失的。
(3)乙方因违法被取缔或自行停业的。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乙方有权终止与甲方的协议:
(1)甲方故意泄露或贩卖乙方所管辖项目业主信息给第三方的。
(2)甲方发布违法或虚假信息造成乙方损失的。
(3)甲方因违法被取缔或自行停业的。

第七条、违约责任在合作期内,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,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。
第八条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,使得本协议不能履行的,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;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、台风、水灾、地震、罢工、暴动、法定流行疾病、黑客攻击、网络病毒、电信部门技术管制、互联网XX中断、系统故障、政府行为或其他自然或人为灾难等客观情况。
第九条、其他
1、因本协议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争议,首先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,应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2、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,经双方协商一致后,可签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中若有修改原条款的,修改后的条款则优于原条款,未修改部分维持原条款不变。
3、协议一式份,甲乙双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。

 

甲方:

乙方:

授权代表:

授权代表: 

盖章:

盖章: 

日期:  年  月  日

日期:   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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